投資相連保險計劃(簡稱投連險)是近年保險經紀熱推的「儲錢」產品,但部份偏重繪聲繪色描述保單的回報,卻未能詳解產品結構及收費,衍生出不少投訴。監管機構上月聯手公佈針對中介人銷售投連險的指引,投保人留意保單上增多的強制披露資料時,更要小心三大陷阱,釐清實際的投資成本,以及自問能否有耐性供至期滿。
【陷阱一】保障成份較少
投連險是以壽險保單包裝起來的投資產品,因大部份供款都投資到基金,當中的保障成份較低,在身故時的實質保障作用不大,最流行的投連險身故賠償只有保單價值的101%,因而俗稱「101計劃」。
投連險入場門檻可低至月供700元,一般介乎1,000至5,000元。然而,供款期最短要5年,最長可選30年,甚至長達100歲,但這容易與「初始供款期」造成混淆。投連險分開保單和投資兩個獨立戶口操作,在初始供款期內,供款會按比例撥到保單戶口,用作繳付保費,如5年期保單的初始供款期有18至36個月。
【陷阱二】收費項目繁多
最為人詬病的是收費項目繁多,從本港投連險銷售額最高的5間保險商,針對其「101計劃」設置費用中可見,固定收費已至少有4項,包括保單戶口的行政費及保單費,投資戶口的組合管理費,以及反映在基金價格中的基金管理費。另外,高昂的退保費最讓人吃不消,供款期未滿便退保,將根據年期被罰款保單價值的5%至100%,大部份保單在首年退保會「一個仙都攞唔番」。
就算詳列每項收費,但由於結構各異及投保人選擇有別,計費公式複雜到很難直接比較。CFP認可財務策劃師林昶恒指,投保人只能要求每間保險公司,按假設的回報增長率及統一條件,列出期滿時可取得的實際收益,才能得知每個計劃所扣除的所有費用有多少,以此比較收費高低。
【陷阱三】回報並非保證
另一需要注意的是,投連險展示的回報是不等於壽險保證分紅,所投資的基金是可賺可蝕,產品風險評級為中至高。
林昶恒提醒,投連險所提供的財富增值機會,具有不確定性,萬一投保人在大跌市時離世,只能取回較低的賠償額。
他又指出,投連險一般都要在供滿後取回才不會被罰款,故投保人必須考慮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收入狀況、年齡,不建議投資取態保守及流動資金緊張的市民購買。
直接投資基金更化算
【其他選擇】
投連險既然將大部份資金購買基金,而且同樣要求投保人對投資有認識,長期持有以達到資產增值的目的,那與直接投資基金有何區別?其實除了收費模式和結構的不同,產品銷售渠道及投資範圍,都影響投資者選擇。
先從收費入手作最簡單的比較,假設個案月供5,000元,連續供5年至30萬元,按年均資產增長7%計,滾大至35.8萬元。以友邦「卓智投資計劃」來看,扣除包括假設2%基金管理費等所有費用,5年後淨回報為32.8萬元,即費用佔所繳供款的一成。而同樣的一筆錢作月供基金,按市場平均認購費4%計,此時淨回報為33.6萬元,即總收費2.2萬元,較友邦保單總收費的3萬元少27%。
投連險目前大多數都豁免基金轉換費,投資者可因應市場走勢而轉換基金,且可小額分散投資於多隻基金。而小額資金一般只會買一至兩隻基金,並且每次的轉換都須支付約1%轉換費。但基金可隨時因應個人經濟狀況及基金表現,停供或者沽售套現而不設高昂罰息。
保險公司代理人沒有投資牌照,不能直接銷售基金,便設計出投連險來拓展這門財富增值的生意。而即使是可銷售兩項產品的獨立理財顧問(IFA)或銀行財務顧問,在提前享有佣金的激勵下,往往亦傾向銷售投連險。
投資逾十年 回報最好
【專家教路】
當然,投連險並非一面倒的劣勢,康宏理財助理聯席董事梁惜君表示,投連險可指定收益人,即使投保人生前沒有訂立遺囑,亦可跳過繁複的過程直接取得保單價值。投保人若想轉變保單持有人,亦只需簡單簽份文件,費用全免,例如有家長為子女儲錢購買投連險,待其成年後才過戶。美國萬利理財總裁張佩儀指,美國公民須為海外資產繳稅,故移民美國前可利用投連險來避稅。
CFP認可財務策劃師陳家慶表示,投保人起碼要以十年以上為投資目標,才能達致資產增長兼享長期分紅而得到合理回報。而CFP認可財務策劃師林昶恒指,投連險適合已有足夠保障的人士投保,包括人壽、醫療和危疾保障,再考慮購買用作財富增值的投連險。
而該筆資金要有心理準備在預算供款期內毋須動用,投資者一般選擇定額供款,特別是在30至40歲開始為將來退休籌劃。若投保人有感保障額不足,亦可額外增加人壽和危疾的保障。
中介人須披露佣金
【加強保障】
金管局、保監及證監,聯同保險業聯會先後公佈新指引,強制要求中介人在銷售投資相連保險時,提供披露收取的實際佣金、收費水平及投資目的簡要「資料聲明書」,投保人要簽名確認。保險業聯會的新指引還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在售後21日的冷靜期內,由獨立團隊以電話跟進並錄音,確保所有的投保人清楚理解在所購保單中的權責。
每年投訴逾300宗
監管機構自2011年3月已針對投連險發出指引,令每年新造投連險數目由2010年的16.8萬份,續跌至去年的11.5萬份,佔整體壽險產品的10.5%。但有關的投訴宗數卻未見顯著改善,過去三年仍企穩在每年300宗以上。保監回覆本報查詢的資料顯示,投訴集中在投保人不清楚保單條款,包括供款期、斷供罰則、收費及中介人失實陳述。
經銀行銷售的投連險去年按年亦跌18%至2.2萬份,投訴則勁增至30宗。金管局新指引中亦列出多個離譜的個案,如有金融機構向無收入的六旬主婦銷售要供至100歲、保費總額佔其流動資產96%的投連險。
新增措施要求中介人披露所收取的酬勞,但業界並無劃一的計算標準,投保人未必可直接比較;但必須列出的總費用,包括有關費用佔投保人保費的比例,將有較大參考價值。業界估計整個銷售過程將因此增加最多1小時,但保監認為,可能將要稍長時間來完成,惟相信不會拖慢銷售程序。
本港投連險首三位的承保商,去年市佔率分別為27.6%(友邦)、14.9%(保誠)和9.8%(宏利),佔據市場半壁江山。市場分析新措施主要針對銀行的保險銷售,而最依賴龐大銀行分行網絡分銷投連險的滙豐人壽,以4.6%的市場份額排名第五,所受的打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