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8, 2013

申請英國護照 3月起只接受郵遞(1/3/2013起)


2013年3月1日 起,我們將只接受以郵遞方式遞交之護照申請。請將已填妥的護照申請表格及所須證明文件一併寄往:

香港法院道一號
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五樓
區域護照處理中心

我們建議申請人以掛號或速遞等較穩妥方式寄出護照申請。

香港的區域護照處理中心,是唯一仍然接受公眾人士親自遞交申請的中心。是次關閉護照部的公眾櫃檯,乃是英國全球整合簽發護照工作的的其中一環,此舉將有助減低行政成本、及為護照申請人提升服務效率和質素。
現時大部分的本地申請者已透過郵遞或速遞方式寄出護照申請,關閉護照部的公眾櫃檯並不會影響處理護照申請的時間。

我們致力於收到申請費用後四星期內辦理閣下之續領護照申請。閣下如能在申請時準確遞交各項所須資料,將有助我們達致此目標。

請注意,大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旅客須持有最少6個月有效期的護照。續領護照申請最早可於護照有效期屆滿前9個月辦理,舊護照的餘下有效期將會加進新護照之上。有關在香港申請英國護照之詳情,請參閱領事館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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