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27, 2012

政府公布2013公眾假期 年初四及重陽節翌日訂為補假

政府四月二十七日在憲報公布2013公眾假期如下:

每個星期日   星期日
一月一日 一月一日 星期二
農曆年初二 二月十一日 星期一
農曆年初三 二月十二日 星期二
農曆年初四 二月十三日 星期三
耶穌受難節 三月二十九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 三月三十日 星期六
復活節星期一  四月一日 星期一
清明節 四月四日 星期四
勞動節   五月一日  星期三
佛誕 五月十七日 星期五
端午節 六月十二日 星期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七月一日 星期一
中秋節翌日 九月二十日 星期五
國慶日 十月一日 星期二
重陽節翌日 十月十四日 星期一
聖誕節 十二月二十五日 星期三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十二月二十六日 星期四

                       
政府發言人說:「根據《2011年公眾假期及僱傭法例(補假安排)(修訂)條例》的新安排,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由於2013年的農曆年初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農曆年初四訂為補假。

新安排讓周一至周五上班的僱員,其不用上班的星期六和法例中訂定替代成為假期的日子,不會重疊。至於其他每周工作五天半並在星期六工作半天的僱員,也可受惠於新的補假安排。在這新安排下,不少僱員可在2013年享有一個更長的農曆年假期。

另外,由於2013年的重陽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重陽節翌日訂為增補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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