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5, 2011

勞顧會共識 公假逢周日 順延補假 2013年春節 連休五天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5-01-2010)

勞工顧問委員會同意,農曆新年和中秋節假期如適逢公眾假期,應在下一個工作日補假,最快可望於2013年落實,如打工仔周末、周日兩天不用上班,將可於該年的農曆新年擁有一連五天的假期。不過,勞資雙方未能就星期六撞正公假的補假問題達成共識。

根據《僱傭條例》,屬法定假期的年初一至年初三,及中秋節翌日,如適逢星期日,將提前一日即星期六補假,原意是方便打工仔提早為節日做準備,但由於不少僱員享有五天工作周,或周六只須上班半天,有關安排變相減少了打工仔一日或半日假期,不少人均表反對。

下年度向立會交建議

勞顧會昨日討論有關問題,一致同意若農曆新年和中秋節假期與星期日重叠,將安排於下一個工作日補假,下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建議,最快2013年落實。2013年的農曆大年初一適逢星期日,若建議落實,當天假期將推至年初四,五天工作周的僱員屆時將可連放五日假。

勞方委員又趁會議提出,假期若在星期六,打工仔同樣少一日假。以今年為例,元旦日、年初三、耶穌受難節翌日以及10月1日,就有四日公假撞正星期六。勞方要求另覓一日補假,但勞資雙方對此未有共識,需容後再討論。

資方代表、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資方不反對有關安排,認為農曆新年及中秋節假期與星期日重叠的機會不多,「但真正嚟講,僱主可能會有輕微嘅損失」。他認為星期日才是工作休息日,若星期六變成休息日,同樣可在下一個工作日補假,對營商環境及經濟有影響。

勞方代表、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梁籌庭表示,今次的建議是勞方努力爭取的成果;但鑑於本港已有不少行業實施五天工作周,長遠希望政府把星期六的公假一併在下一個工作日補假,「有十幾萬公務員,加上公營機構,去到成五十萬同事,佢哋係蝕底咗」。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上述補假安排屬小恩小惠,現階段應先把公眾假期與勞工假期看齊,「勞工假少咗五日,公假有得補,勞工假冇得補,個距離會更加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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