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6, 2010

港燈:選用e-賬單 送$30電費回贈(至31/12)

為推廣低碳生活,港燈正鼓勵合資格的港燈客戶,於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登記e-賬單服務。客戶只要成功登記,將可獲一次性港幣30元電費回贈;或選擇透過港燈捐贈該30元電費回贈予其中一個指定的環保團體。詳情請參閲下列條款及細則,或致電e-賬單推廣熱線 8102 0123查詢。

新登記e-賬單服務

登入「網上通」現有賬戶並選用e-賬單服務

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此推廣優惠只限於港燈客戶。截至2010年6月30日,客戶必須並未選擇e-賬單作為收取賬單的唯一途徑,方合資格獲享推廣優惠。
  2. 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登記採用港燈e-賬單服務,方可享有推廣優惠。

  3. 此推廣優惠不適用於下列賬戶 :

    • 已登記綜合賬單之港燈客戶(包括綜合賬單下所有個別賬戶)
    • 無電表裝置賬戶
    • 發展商賬戶(包括發展商賬戶下所有已終止的賬戶)
  4. 符合資格的客戶於成功登記 e-賬單服務後,將可獲贈一次性港幣30元電費回贈;客戶亦可選擇透過港燈捐贈該30元電費回贈予下列任何一個環保團體 :

    • 長春社
    • 香港地球之友
    • 綠色力量
    •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
  5. 電費回贈不可轉贈或兌換現金。當客戶成功登記及啓動 e-賬單服務後,有關電費回贈將自動撥入該客戶電力賬戶的下一張賬單內。

  6. 若客戶於 e-賬單服務成功登記後24個月內取消或轉往綜合賬單,港燈保留向該客戶扣除有關優惠金額的權利。

  7. 客戶如有任何欺騙及不誠實的行為會被取消參加是次推廣活動的資格。

  8. 港燈員工電力賬戶不適用於是次推廣活動。

  9. 港燈保留擁有在未經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變更或終止上述(全部或部分)推廣優惠的權利,並就該等優惠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糾紛擁有最終決定權。

  10. 是次推廣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港燈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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